发布时间:2024-05-06 02:37:17 来源:明江娱乐网 作者:探索
毫无悔过之意?近日,浙大展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犯强犯学犯学缓刑一年六个月。未开除强奸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最新消息,奸罪奸始浙江大学对其处理决定引发网友热议与质疑。学生新进
7月21日,朋友因努某在获刑且被处分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、发布旅游动态等,圈曝强奸强奸被网友认为其毫无悔改之意,因此浙江大学仅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引发热议。
7月20日,开除开除一份关于“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××留校察看处分的生浙生努生决定”在网上引发关注。这份决定显示,大启动调大学2016级学生努××犯强奸罪,查最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某强末缓刑一年六个月,浙大展因此被浙江大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犯强犯学犯学
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
浙大学生涉强奸案获刑事件始末
7月17日,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《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××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》显示:努××,2016级学生。2020年4月17日,学生新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根据《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努××留校察看处分,期限12个月,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,到期可以申请解除。
网传的一份浙江大学针对此事的说明显示,努某获刑后,其所在学院于5月25日讨论后认为,努某系初犯,且已强烈悔罪,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,又因努某为毕业生,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。这份情况说明也被网友认定为努某仅被“留校察看的”缘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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